
2019年12月31日东银国际控股(00668)业务回顾: 业务回顾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录得收益约3,320万港元(2018年:约3,100万港元),相当於增加7.10%。本集团录得经营亏损约6,940万港元(2018年:亏损约700万港元)。亏损主要由该等有抵押贷款有关的应收一间关连公司款项的减值亏损约4,970万港元(2018年︰零)及应收贷款的减值亏损约2,330万港元(2018年︰约10万港元)所致。前述金额的重庆东银硕润石化集团有限公司(「硕润石化」)所拥有的重庆东银壳牌石化有限公司(「东银壳牌」)的51%股权(「质押物」)的公平值高於未偿还金额,有关减值为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所产生的非现金会计费用。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约为7,970万港元(2018年:溢利约1,710万港元)。
2019年06月30日东银国际控股(00668)业务回顾: 业务回顾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东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录得溢利约1,650万港元(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溢利约1,680万港元),较去年同期减少1.41%。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之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约为2,370万港元(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约1,320万港元),相当于增加80.51%。主要由于2018年上半年按公平值列账之财务资产产生了约322万港元的亏损,相反,2019年上半年按公平值列账之财务资产产生了约223万港元的收益,同时,2019年上半年并无重大的汇兑亏损,而上年同期有约448万港元的汇兑亏损。 贷款融资业务 本公司拥有77.58%股权的附属公司东葵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上海东葵’)主要从事提供具抵押的贷款融资,在国内一般称为售后回租,但由于抵押的设备或固定资产就近乎可肯定购回权会获行使且并无转让相关资产使用权,因此,交易并不符合香港会计准则的融资租赁。上海东葵透过评估企业的盈利状况、财务状况及信贷状况,将继续选择评级较可靠、担保充足及风险可控的专案。上海东葵的注册资本为5,130万美元(相当于约4.001亿港元)。 于2019年1月25日,上海东葵与独立第三方订立贷款融资协议,据此,上海东葵同意向承租人(‘承租人’)购买机器及设备,总代价为人民币(‘人民币’)4,000万元(相当于约4,550万港元)。同时,上海东葵与承租人订立融资租赁协议及订立顾问协议,据此,机器及设备将租回予承租人,为期三年。承租人于融资租赁协议项下之责任由担保人所提供之担保作担保。及上海东葵向承租人提供顾问服务,而承租人则同意支付费用人民币180万元(相当于约200万港元)。 上海东葵正为六间医院提供贷款融资,分别是桃江县人民医院专案金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相当于约4,550万港元);射洪县人民医院项目金额为人民币3,500万元(相当于约3,980万港元);禄丰县人民医院项目金额为人民币1,200万元(相当于约1,370万港元);泗县人民医院项目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相当于约3,410万港元);凤庆县人民医院项目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相当于约2,280万港元)及淮安市洪泽区人民医院项目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相当于约3,410万港元)及上海东葵同意向陕西太白山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贷款融资人民币4,000万元(相当于约4,550万港元)为期三年。 上海东葵贷款融资的实际利率介乎11.3%至13.9%(2018年:相同)。当中一间医院贷款融资于2019年到期,两间医院贷款融资于2020年到期及三间医院贷款融资于2021年到期。年内,所有客户还款记录优良,各专案金额及利息都能按时收回。贷款融资的收入减少主要归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金融市场日益严格的监管环境令本集团更加难以取得银行保理为潜在贷款融资项目提供融资,因此,本年度较少完成具规模的贷款融资专案。严格的监管政策亦导致流动资金出现暂时紧张,同时本集团减少其对银行保理的依赖,并提高市场整体利息成本。 短期贷款业务 上海东葵正为大兴烨扬(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短期贷款,金额为人民币3,500万元(相当于约3,980万港元)之12个月期贷款,并按年利率11厘计息。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六个月,贷款融资分部所贡献的收益约为970万港元(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约950万港元),该分部录得除税后溢利约1,570万港元(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约1,590万港元)。 持有物业投资 本公司拥有70%股权之附属公司重庆宝旭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宝旭’)主要从事东东摩(‘东东摩’)投资控股业务。东东摩乃位于中国重庆市南岸区南坪东路二巷2号之购物商场,作商业用途,总楼面面积为18,043.45平方米。东东摩毗邻一条主要步行街及多个购物商场。由于该区的公共交通四通八达,因此是重庆市南部居民的时尚、购物、娱乐及商业的热点。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本集团投资物业分部贡献收益约680万港元(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约730万港元),减少约6.31%。与此同时,本分部应占财务收入净额升至约540万港元(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约530万港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本分部录得除税后溢利约940万港元(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约1,090万港元)。 垫付该等借款 于2016年11月8日,本公司向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重庆东银’)授出一笔本金金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相当于约9,100万港元)的借款(‘东银借款’)。同日,重庆宝旭向重庆东银授出一笔本金金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相当于约9,100万港元)的借款(‘宝旭借款’)。 于2016年11月11日,上海东葵向重庆东银授出一笔本金金额为人民币1.1亿元(相当于约1.252亿港元)的借款(‘上海东葵借款’)。 于2017年3月6日,本公司向重庆东银授出一笔本金金额为人民币1.5亿元(相当于约1.707亿港元)的借款(‘东银第二笔借款’)。 向重庆东银授出的东银借款、宝旭借款、上海东葵借款及东银第二笔借款(统称‘该等借款’)合共为人民币4.2亿元(相当于约4.78亿港元)。 根据相关借款合同的条款,该等借款的到期日为2018年1月18日。该等借款的到期日并无延长,因此,于2018年1月18日,该等借款各自已到期偿还,为重庆东银的应付款项。重庆东银于到期日无法偿还该等借款连同相关利息及相关税务开支,故根据该等借款合同构成拖欠还款。根据该等借款合同,违约利息为就到期日起至实际付款日期期间之任何应付金额按年利率15.5厘计算之利息。 有关本公司向重庆东银垫付之借款,重庆东银同意偿付本公司任何与本公司垫付借款产生之利息收入相关的税务开支。此外,重庆东银亦有责任悉数支付本集团就重庆东银任何违约事件而产生之所有成本。 于2019年1月25日举行之债权人委员会会议上,重庆东银的债权人代表已议决批准债务重组(‘债务重组’)计划及相关债务重组协议。重庆东银随后与其债权人订立正式债务重组协议。本公司将密切监察债务重组的最新发展,在适当时候为股东及投资者提供最新资料。 非常重大收购事项及关连交易及非常重大出售事项及关连交易 于2018年12月28日,本公司、重庆宝旭、上海东葵、重庆东银及重庆东银硕润石化集团有限公司(‘硕润石化’)订立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硕润石化已有条件同意转让重庆东银壳牌石化有限公司(‘东银壳牌’)的股权(‘股权’)予重庆宝旭及上海东葵,以清偿未偿还借款金额(‘转让’)。将予转让的股权价值须等于参考日期的未偿还借款金额,即约人民币4.776亿元(相当于约5.435亿港元),其中约74%及26%将分别转让予重庆宝旭及上海东葵。股权将代表的东银壳牌注册资本的实际百分比须根据本公司委任的独立专业估值师对东银壳牌的估值厘定。 硕润石化的责任是,待完成(‘完成’)后,于2019年12月31日或之前按购回价购回股权(‘购回’)。 购回价须等于(i)转让价;(ii)于参考日期至完成日期止期间按年利率15.5厘计算的名义利息金额;(iii)于完成日期翌日至购回价支付日期止期间按年利率10.5厘计算的名义利息金额;及(iv)本集团购回产生的相关成本的总和,减去东银壳牌向重庆宝旭及上海东葵宣派及分配的股息总额。有关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18年12月28日的公告。 于2019年2月15日,本公司、重庆宝旭、上海东葵、重庆东银及硕润石化订立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补充协议’),藉以(其中包括)(i)将达成各项该等条件的最后期限延长至2019年6月30日或股权转让协议订约方以书面一致协定的较后日期;及(ii)将完成截止日期延长至2019年8月31日或股权转让协议的订约方另行一致同意的较后日期。 由于股权转让协议的订约方预期将需要更多时间方能达成所有该等条件,于2019年6月28日,本公司、重庆宝旭、上海东葵、重庆东银及硕润石化订立第二份补充协议(‘第二份补充协议’),藉以(其中包括)(i)将达成各项该等条件的最后期限延长;及(ii)将完成截止日期延长至2019年9月30日或股权转让协议的订约方另行一致同意的较后日期。除第二份补充协议所披露者外,股权转让协议的所有重大条款及条件维持不变。本公司认为延长达成该等条件的最后期限将不会对本集团的业务及表现有任何重大不利影响。
2018年12月31日东银国际控股(00668)业务回顾: 业务回顾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录得收益约3,100万港元(2017年:3,490万港元),相当於减少11.34%。本集团录得经营亏损约700万港元(2017年:溢利2,930万港元),相当於减少123.96%。亏损主要由於人民币(「人民币」)在2018年贬值。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约为1,710万港元(2017年:2,440万港元),相当於减少30.20%。
2018年06月30日东银国际控股(00668)业务回顾: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东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录得溢利约2,000万港元(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溢利约960万港元)。2018年上半年度本集团录得约450万港元的汇兑亏损,相对去年同期本集团则录得约890万港元的汇兑收益。 贷款融资业务 本公司拥有77.58%股权的附属公司东葵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上海东葵」)主要从事提供具抵押的贷款融资,在国内一般称为售後回租,但由於抵押的设备或固定资产就近乎可肯定购回权会获行使且并无转让相关资产使用权,因此,交易并不符合香港会计准则的融资租赁。上海东葵透过评估企业的盈利状况、财务状况及信贷状况,将继续选择评级较可靠、担保充足及风险可控的专案。上海东葵的注册资本为5,130万美元(相当於约4.001亿港元)。 於2018年6月28日,上海东葵与独立第三方淮安市洪泽区人民医院(「洪泽医院」),於中国成立之事业单位法人机构,订立买卖协议,据此,上海东葵同意向洪泽医院购买机器及设备,总代价为人民币3,000万元(相当於约3,560万港元)。同日,上海东葵与洪泽医院订立融资租赁协议及顾问协议,将机器及设备租回予洪泽医院,为期三年。及就机器及设备融资租赁向洪泽医院提供顾问服务,而洪泽医院则同意向上海东葵支付费用人民币150万元(相当於约180万港元)。 上海东葵现为8间医院提供具医疗设备抵押的贷款融资,分别是洪泽医院项目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相当於约3,560万港元);桃江县人民医院项目金额为4,000万元人民币(相当於约4,740万港元);绥阳县中医院项目金额为1,500万元人民币(相当於约1,780万港元);贵州省瓮安县人民医院项目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相当於约1,190万港元);射洪县人民医院项目金额为人民币3,500万元(相当於约4,150万港元);禄丰县人民医院项目金额为人民币1,200万元(相当於约1,420万港元);泗县人民医院项目金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相当於约3,560万港元);及凤庆县人民医院项目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相当於约2,370万港元)。 公司贷款融资的实际利率介乎11.9厘至13.9厘不等(2017年:相同)。当中2间医院贷款融资於2018年到期,1间医院贷款融资於2019年到期,2间医院贷款融资於2020年到期,及3间医院贷款融资於2021年到期。年内,所有客户还款信用记录优良,各专案金额及利息都能按时收回。贷款融资的收入减少主要归因於中国金融市场日益严格的监管环境令本集团更加难以取得银行保理为潜在贷款融资项目提供融资,因此,本年度较少完成具规模的贷款融资专案。严格的监管政策亦导致流动资金出现暂时紧张,同时公司减少其对银行保理的依赖,并提高市场整体利息成本。 短期贷款业务 於2017年6月8日,上海东葵与上海兴湾贸易有限公司(一间根据中国法例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订立一份借款合同,据此上海东葵已同意授出一笔人民币2,000万元之借款(相当於约2,370万港元),为期18个月,年利率为11厘。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六个月,贷款融资分部所贡献的收益约为950万港元(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约1,000万港元),该分部录得除税後溢利约1,240万港元(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约870万港元)。 持有物业投资 本公司拥有70%股权之附属公司重庆宝旭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宝旭」)主要从事东东摩(「东东摩」)投资控股业务。东东摩乃位於中国重庆市南岸区南坪东路二巷2号之购物商场,作商业用途,总楼面面积为18,043.45平方米。东东摩毗邻一条主要步行街及多个购物商场。由於该区的公共交通四通八达,因此是重庆市南部居民的时尚、购物、娱乐及商业的热点。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本集团投资物业分部贡献收益约730万港元(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约520万港元),上升约40.1%。与此同时,本分部应占财务收入净额升至约530万港元(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约240万港元)。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本分部录得除税後溢利约760万港元(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约360万港元)。 垫付该等借款 於2016年11月8日,本公司向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重庆东银」)授出一笔本金金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相当於约9,480万港元)的借款(「东银借款」)。同日,重庆宝旭向重庆东银授出一笔本金金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相当於约9,480万港元)的借款(「宝旭借款」)。 於2016年11月11日,上海东葵向重庆东银授出一笔本金金额为人民币1.1亿元(相当於约1.304亿港元)的借款(「上海东葵借款」)。 於2017年3月6日,本公司向重庆东银授出一笔本金金额为人民币1.5亿元(相当於约1.778亿港元)的借款(「东银第二笔借款」)。 向重庆东银授出的东银借款、宝旭借款、上海东葵借款及东银第二笔借款(统称「该等借款」)合共为人民币4.2亿元(相当於约4.977亿港元)。 根据相关借款合同(「该等借款合同」)的条款,该等借款的到期日为2018年1月18日(或重庆东银及相关放款人於到期日前同意的较後日期)。该等借款的到期日并无延长,因此,於2018年1月18日,该等借款各自已到期偿还,为重庆东银的应付款项。有关该等借款的进一步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18年1月18日之公告。 根据重庆市政府於2017年12月7日召开的专题协调会(「专题协调会」),相关政府部门与重庆东银的主要债权人已对债务重组(「债务重组」)计划达成初步共识:(i)债务重组的原则是为相关债权人取得相关借款本金及利息的还款;及(ii)不鼓励任何单方面执行或转移对借款人的抵押品(即重庆东银壳牌石化有限公司(「东银壳牌」)51%股本权益(「抵押品」))。董事亦得悉抵押品为债务重组计划中的核心资产一部分。因此,解除抵押品为债务重组计划的首要任务之一。 於2018年4月9日收到重庆东银发出的通知,当中载述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华融」)已开始著手进行与债务重组相关的初步尽职审查及谘询工作。本公司亦得悉华融正在编制(其中包括)东银壳牌的估值报告。 於2018年6月收到重庆东银发出的通知(「六月份通知」),当中载述(其中包括)债务重组计划预期於2018年9月30日前获批,而还款时间表则预期於2018年10月31日前落实。本公司於2018年6月与重庆东银及华融进行沟通,以(其中包括)确定延後债务重组计划时间表之理由,而本公司获告知延後时间表乃主要由於华融仍在进行尽职审查工作。根据六月份通知,尽职审查工作於2018年4月开始,现在仍在进行估值、财务及法律方面的尽职审查工作。考虑到延後债务重组计划的理由,以及基於重庆东银及东银壳牌将於2018年9月30日前提供本公司核数师所要求的资料及文件,董事认为延後债务重组计划的时间表将不会对收回该等借款的可能性或本公司的财务状况造成任何重大不利影响。倘还款时间表未能於2018年10月底前落实,本集团将考虑执行抵押品以收回该等借款之未偿还金额及╱或就该等借款之未偿还金额之相关差额确认减值亏损。
2017年12月31日东银国际控股(00668)业务回顾: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本集团录得收益约 3,490 万港元(2016 年:3,360 万港元),相当於增加3.88%。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约为2,440万港元(2016年:亏损 5,990 万港元)。 录得收益乃主要由於在 2017 年人民币(「人民币」) 的升值。
2017年06月30日东银国际控股(00668)业务回顾: 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本集团录得溢利约960万港元(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亏损约 200 万港元)。2017 年上半年度本集团录得约 890 万港元的汇兑收益,相对去年同期本集团则录得约 700 万港元的汇兑亏损。 东葵业务 本公司拥有77.58%股权的附属公司东葵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上海东葵」)主要从事提供贷款融资。上海东葵透过评估企业的盈利状况、财务状况及信贷状况,将继续选择评级较可靠,担保充足,风险可控的专案。上海东葵的注册资本为 5,130 万美元(相当於约 4.001 亿港元)。
2016年12月31日东银国际控股(00668)业务回顾: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录得收益约3,360万港元(2015年:3,040万港元),相当於增加10.53%。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约为5,990万港元(2015年:3,800万港元)。 录得亏损乃主要由於在2016年一间联营公司所引致的亏损、一项投资物业的减值及人民币(「人民币」)的贬值(去年亦录得减值及贬值)。
2016年06月30日东银国际控股(00668)业务回顾: 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东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录得亏损约196万港元(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约465万港元)。2016年上半年度本集团录得约700万元的汇兑亏损,相对上半年同期本集团则录得约130万港元的汇兑收益。
2015年12月31日东银国际控股(00668)业务回顾: 本公司拥有77.58%股权的附属公司东葵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东葵融资租赁」)主要从事融资租赁业务,亦从事现金管理业务,如透过委托银行向第三方客户垫付短期贷款。本集团於 2015 年第二季完成增资後,东葵融资租赁的注册资本增至 5,130 万美元(相当於约 4.001 亿港元),而本集团於东葵的持股量亦由 58.93% 增至 77.58%。 东葵融资租赁透过评估企业的盈利状况、财务状况及诚信状况,将继续选择评级较可靠,担保充足,风险可控的专案。於年内,东葵融资租赁为五家医院提供医疗设备回租服务,借款金额分别为人民币 2,000 万元(相当於约 2,390 万港元)、人民币 3,500 万元(相当於约 4,180 万港元)、人民币 1,000 万元(相当於约 1,190 万港元)、人民币 1,500 万元(相当於约 1,790 万港元)及人民币 4,000万元(相当於约 4,770 万港元)。东葵融资租赁亦已与 11 间公司分别订立有关融资租赁的独立顾问协议,本集团就此录得收入人民币 690 万元(相当於 850 万港元)。各项目的实际利率介乎 10.0% 至16.0%,银行贷款融资的利率介乎 5.0% 至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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