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详情

眉目疏朗的猴子
2018-05-23 15:02:00
你好,3月25日,股转系统官网发布《关于对协议转让股票设置申报有效价格范围的通知》。通知称,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股票,申报价格应当不高于前收盘价的200%且不低于前收盘价的50%。超出该有效价格范围的申报无效;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股票,无前收盘价的,成交首日不设申报有效价格范围,自次一转让日起设置申报有效价格范围。通知自2017年3月27日起实施。
最新回答
2025-05-11 08:31:24
2025-05-10 08:31:24
2025-05-09 11:41:47
2025-05-09 11:41:41
2025-05-09 11:41:33
2025-05-09 11:4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