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浙江养老金上调方案-浙江2020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新消息

2020-05-09 09: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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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眼墨墨的翰
2020-05-09 09:10:00

2020年4月17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近日印发《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明确从2020年1月1日起,为2019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9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下面跟随小编一起来看看2020浙江养老金上调方案吧!

近日,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并报人社部、财政部批准,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浙人社发〔2019〕38号),明确从2019年1月1日起,为我省2018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水平,力争在7月底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

根据国家部署,2019年调整基本养老金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定额调整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体现社会公平。挂钩调整与本人缴费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如本人缴费年限30年以上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3元。此外,在上述调整基础上,对部分退休人员再适当增发基本养老金:2018年12月31日前,男年满70周岁、女年满65周岁及以上且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3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60元。

本次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是国家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也是继2016年以来连续第4年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全省各级人力社保部门将不折不扣地把政策落实到位,把党的温暖送到全省每一位退休人员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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