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将股票A转入作为融资融券交易的担保物,后又融资买入股票A,若投资者卖出作为担保物的股票A,请问卖出所得资金是否必须先要强制偿还融资款?深交所是否有这方面的相关规定?

2018-04-11 08: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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奚钱包
2018-04-13 09:35:00
你好,肯定是需要先尝还债款之后,才可以取出或者再融资;专业的态度为您解决问题。
太平洋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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