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养老金上调新消息 厦门市养老金2020增加多少?

2020-07-22 17: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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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眼墨墨的翰
2020-07-22 17:49:00

7月17日,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福建省人社厅、财政厅印发《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根据省里要求,厦门市已纳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直接按省定调整方案执行。

同时,经省里同意,厦门市原有的高于省里待遇标准的企业退休人员高龄补贴继续保留,按原办法执行。

此次调整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7月底前补发今年1月至7月的调整金额,从8月起养老金按调整后的标准发放。

退休人员具体的调整明细可登录“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或在人社部门自助服务终端查询,也可在工作时间拨打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热线咨询,或到市、区社保中心专设窗口现场咨询。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向原所在单位咨询,由单位人事解答。

1、养老金调整金额怎么算?

定额调整+挂钩调整 符合条件的人员适当倾斜

●定额调整部分:退休人员每人按55元调整增加。

●挂钩调整部分:本人原有基本养老金2.35%和与缴费年限挂钩两部分。

定额调整部分:退休人员每人按55元调整增加。


与退休人员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按本人2019年12月基本养老金(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部分,不含军转补贴等各类代发项目)标准的2.35%调整增加。

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挂钩部分:月增加标准按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1元。缴费年限为退休人员办理退休时核定的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累计缴费年限累计后剩余月数为6个月以内的,按半年计算;7个月以上、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适当倾斜部分:对2019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军转干部,其2019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不含军转补贴等各类代发项目)低于省公布的平均养老金2644元的,补齐至2644元后再参加本次基本养老金调整。

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在本次定额调整、挂钩调整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发40元。

企业退休高龄人员的倾斜调整继续按我市现行的标准和做法执行,即:年满70周岁至74周岁的享受100元;年满75周岁至79周岁的享受150元;年满80周岁的享受200元。退休人员达到领取年龄的次月,即由养老保险信息系统自动为其增发相应标准的高龄补贴,不再集中调整。

在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人员,到龄次月已经享受了高龄补贴,故本次补发金额不包含高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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