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详情
奚钱包
2018-02-28 14:01:00
你好,个人持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可以直接点击了解更多。
最新回答
2026-02-16 08:31:50
2026-02-15 08:31:47
2026-02-14 08:31:49
2026-02-13 16:08:19
2026-02-13 16:08:10
2026-02-13 16:08: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