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延长了其对上市公司的督导期,在这方面的具体规定是怎样的?

2018-11-22 10: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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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鬓花白的群
2018-11-22 11:02:00
您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期间为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三个完整会计年度;上市后发行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期间为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两个完整会计年度;申请恢复上市的,持续督导期间为股票恢复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持续督导期间自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或者恢复上市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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