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龙照明(300650)股票有什么题材?

2020-05-08 11: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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菱用海口的日光灯
2020-05-08 11:02:00

    太龙照明(300650)核心题材:

1:所属板块 LED 创业板综 电子元件 福建板块

2:经营范围 商用高效节能环保照明光源、LED显示屏、数控三面翻广告牌、LED 光源、灯具及配套电器制造;自动控制系统设计制造及软件开发;金属制品、塑料制品、模具制造;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广告设计、制作、安装、代理、发布。太阳能发电项目开发、投资、建设、运营,电力供应,售电业务;太阳能光伏发电技术开发、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照明产品 公司主营业务为提供集照明设计、开发制造、系统综合服务于一体的商业照明整体解决方案,主要产品包括照明器具、LED显示屏和光电标识等三类。

4:照明器具制造业 近年来,国家制定了《中国制造2025》、《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引导企业创新管理提质增效的指导意见》、《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等政策文件,鼓励和支持照明行业发展。全国各地为落实国家节能环保的发展战略,纷纷加大了对照明行业发展的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产业扶持政策的推行,将有力地促进照明行业稳定、健康、有序发展,使相关企业获得跨越式发展的机遇。

5: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有效满足品牌客户“引导消费行为”、“促进品牌建设”和“提供一体化服务”等方面的需求,已得到时尚休闲服饰、运动服饰、商务服饰领域内众多知名企业的认可。公司着力构建稳定、双赢的客户关系,积累了一批知名品牌商组成的核心客户体系并形成品牌效应,为公司的长期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同时,公司保持对其他商业领域的开拓,并已在家居家纺、商超、教育、餐饮等领域积累客户。

6:服务能力优势 公司在初创设计、终端设计和全面服务上持续积累服务能力优势,始终坚持提供包括产品和服务在内的商业照明整体解决方案,有效满足了商业企业对于照明系统外包的需求。

7:配套能力优势 公司配套能力优势体现在丰富的配套产品体系、快速响应能力,以及柔性化的制造体系,是公司具体解决方案得以执行的基础。(1)丰富的配套产品体系:公司形成了包含照明器具、LED显示屏和光电标识的配套产品体系,可以满足客户的多元化需求。(2)快速响应能力:区别于经销商模式,公司将所有业务流程集中于企业内部进行,可以提供高效的全流程、全方位服务。(3)柔性化的制造系统:公司通过建立集设备柔性、工艺柔性、产品柔性、生产能力柔性和扩展柔性于一体的柔性化制造体系。

8:自愿锁定股份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庄占龙承诺:自太龙照明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太龙照明股份,也不由太龙照明回购本人所持有的股份。

9:商业照明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本项目拟投资25,763.26万元,其中包含土地投资1,200.00万元,建设投资14,311.37万元,设备投资5,540.50万元,预备费992.59万元以及铺底流动资金3,718.79万元。本项目通过新增灯具车间、喷涂车间、显示屏和光电标识生产车间及装配车间,引进国内外先进生产设备,提升生产技术和制造水平,实现商业照明系统配套产品的产能提升,增强公司商业照明整体解决方案的竞争力。

10: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本项目投资预算总额为4,636.80万元,包含建设投资1,580.00万元,设备投资1,782.00万元,预备费168.10万元,研发费用1,106.70万元。本项目通过购置先进的研发检验设备、增加研发人员数量等手段,建成集模拟实验室、结构设计室、老化测试室、展示厅和资料中心等功能于一体的现代化设计研发中心。项目建成后,公司新技术研发、新产品开发和试验等能力将得到大幅度提升。

11:税收优惠 子公司悦森照明于2017年11月23日由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组成的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公示为上海市2017年第二批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予以备案,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告,证书编号GR201731002903,截至目前“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尚未下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规定,2017年至2019年度悦森照明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12:股利分配 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分配股利,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

13:稳定股价措施 在本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若本公司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收盘价亦将作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且系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本公司将实施以下具体的股价稳定措施。

   内容仅供参考,不具备市场交易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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