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计划的成立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2017-10-02 11: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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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薄片嘴的震
2017-10-09 10:30:00
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二)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或有效的组织管理方式;(三)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四)经营管理良好,最近2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五)财务状况良好,且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六)年终分配后,净资产不低于资产总额的30%(合并会计报表口径);(七)入股资金来源真实合法,不得以借贷资金入股,不得以他人委托资金入股;(八)单个出资人及其关联方投资入股信托公司不得超过2家,其中绝对控股不得超过1家;(九)承诺3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信托公司股权(银监会依法责令转让的除外),不将所持有的信托公司股权进行质押或设立信托,并在公司章程中载明;(十)除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控股公司外,权益性投资余额原则上不超过本企业净资产的50%(合并会计报表口径);(十一)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太平洋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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