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详情
一双鹰目的羽毛球
2017-05-11 15:46:00
您好,(1)不履行或不规范履行报价义务做市商的义务是对其做市的股票发布买卖双向报价,并在其报价数量范围内按其报价履行与投资者成交义务。每个转让日内,做市商应持续发布双向报价,做市商最迟应于上午9:30发布双向报价。双向报价时间应不少于每个转让日做市转让撮合时间的75%。做市商每次提交做市申报应当同时包含买入价格与卖出价格,且相对买卖价差不得超过5%。卖出价格与买入价格之差等于最小价格变动单位的,不受此限制。做市商前次做市申报撤销,或其申报数量经成交后不足1000股的,做市商应于五分钟内重新报价。做市商违反了上述“法定义务”,均构成“不履行或不规范履行报价义务”。(2)内幕交易即利用内幕信息进行投资决策和交易。内幕交易是证券期货市场最常见的违法行为,新三板也不例外。在实践中,某些券商的做市部门往往从场外市场部索取某些挂牌公司的尚未披露的资料,以作为其做市决策的参考,这就涉嫌内幕交易
最新回答
2025-11-15 08:31:24
2025-11-14 10:55:22
2025-11-14 10:53:38
2025-11-14 10:53:31
2025-11-14 10:53:24
2025-11-14 10:53: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