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31日裕华能源(02728)业务回顾: 於报告期间,本集团主要从事两项经营业务,包括能源贸易业务(主要包括燃料油及煤油贸易)以及扬声器贸易业务。 能源贸易业务 於报告期间,能源贸易业务收益大幅增加及约为2,967.86百万港元(未经审核)(2018年:约1,766.20百万港元),同比增幅为68.04%(未经审核)(2018年:减幅为81.28%)。收益增加主要由於新增多个稳定的客户及扩大本集团产品组合。 於报告期间,由於地缘政治及中美贸易战,本公司之能源贸易业务面临挑战。有鉴於此,本集团一直积极寻求新客户,扩大其产品组合及自新供应商采购。上述策略已成功落实,能源贸易业务表现在2019年下半年大幅改善。 於2019年下半年,本公司已完成数次集资活动(包括配售股份及发行可换股票据),用於(其中包括)再融资其部分现有借款及补充其营运资金。筹得有关的新资本后,本集团销售业务已逐渐回复至正常水平。於2019年8月,本集团与两名新客户订立长期协议,即(i)於2019年8月23日与广西永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广西永盛」,为一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国有A股公司(股份代号:600310.SH)的全资附属公司)订立的框架协议,据此,自2019年8月23日至2022年12月31日,广西永盛将向本集团采购不少於2百万吨及金额不少於人民币100亿元的燃油产品及石化产品;及(ii)於2019年8月29日与大连保税区盛洋石化有限公司(「大连盛洋」,为一间主要从事石化业务、以大连为基地的公司)订立的框架协议,据此,自2019年9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大连盛洋将向本集团采购不少於1.2百万吨及金额不少於人民币60亿元的燃油产品及石化产品。 於2019年,本集团获得若干新客户,包括但不限於广西永盛及大连盛洋。有别於以往仅出售予贸易公司,本集团吸纳更多财务背景稳健、业务及资产规模可观的新的终端用户公司客户,例如石化炼油公司、加油站营运商及拥有油库的大型贸易公司、国有企业及上市公司(如广西永盛),该等公司的信贷记录良好及有更稳定的订单。本集团亦一直探索新产品,以扩大其产品组合。於报告期间,本集团买卖两种新类型产品,销售贡献较去年增加。本公司管理层预期,当本集团建立与新客户的关系时,销售额将逐渐提高。本集团专注开拓新客户,并无积极向2018年的旧客户进行促销。本集团亦积极物色新的供应商,以扩大其供应商基础,而非依赖任何单一最大供应商。於报告期间,本集团已委聘若干新供应商,以使其供应商基础多元化,降低集中风险。本集团亦削减了预付款项占交易额的百分比。本集团继续进一步使其供应商基础多样化,并定期评估付款条款,以优化其财务状况。 扬声器贸易业务 於报告期间,扬声器贸易业务录得收益约35.53百万港元(未经审核)(2018年:来自持续经营业务约82.65百万港元),减少约57.01%(未经审核)(2018年:增加约23.38%)。有关减少乃主要由於来自现有客户的销售订单减少。尽管如此,其收益仅占持续经营业务综合收益约1.18%(未经审核)(2018年:约4.47%)。 扬声器贸易业务仍是本集团的非核心业务。本公司管理层制定将业务扭亏为盈的业务计划,包括销售更多高端产品以提高定价及停止销售利润率较低或无利润的产品以及控制产品成本。本集团亦审慎行事,并采取保守方法以管理该非核心业务的营运及对其作出投资。 油轮运输业务 於2018年8月转让船舶所有权后,此分部於2019年对本集团业务不再作出任何贡献。本集团已於2019年12月出售油轮运输业务。
最近1个月累计涨跌幅-5.63%,最近3个月累计涨跌幅7.86%,最近6个月累计涨跌幅-3.21%,今年以来累计涨幅1.34%。
截止2019年06月30日主要股东中泰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直接持股数量1,821,053,112股,占已发行普通股比例58.8477%,持股比例变动0.0000%,股份性质为普通股。
发行方式是发售以供配售,发售以供认购,招股价区间上限1.07港元,主承销商--,招股价区间下限0.80港元,保荐人--,首发面值0.01,首发面值单位HKD,发行价格0.80港元,计划香港发售数量750万股,实际发行总数7500万股,香港发售有效申购股数1634.4万股,计划发行总数7500万股,香港发售有效申购倍数2倍,售股股东发行数量--股,实际香港发售数量750万股,超额配售数量--股,售股股东超额配售数量--股,发行公告日2005年06月30日,申购起始日2005年06月30日,首发募资总额--港元,申购截止日2005年07月06日,发售募资净额0.48亿港元,发行结果公告日2005年0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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