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31日首钢资源(00639)业务回顾: 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的原焦煤产量约441万吨(二零一八年:约407万吨),按年上升8%;由于原焦煤产量增加约34万吨和原焦煤销量大幅减少约62万吨,所以本集团的精焦煤产量增至约275万吨(二零一八年:约212万吨),按年增幅达30%。虽然回顾年度内实施了新的限产政策(如限制开采工作面数量)对煤产量有负面影响,但提升采煤技术和金家庄煤矿已于二零一九年八月逐步回复正常生产,最终二零一九年度我们的原焦煤产量按年增幅8%。 于回顾年度内,随着精焦煤产量按年上升,精焦煤销量按年也显着增加29%,原焦煤销量同比则大幅下跌84%。这符合本集团专注于精焦煤销售的长期策略。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原焦煤及精焦煤的销售额分别占本集团营业额的3%和97%,而截至二零一八年同期则分别占16%和84%。 二零一九年上半年,焦煤市场价格同比有所上涨,但跟随中国经济增长放缓的影响,自二零一九年下半年以来,焦煤市场价格开始下跌。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原焦煤平均实现售价(含增值税)按年上涨10%至人民币864元╱吨(二零一八年:人民币786元╱吨),本集团精焦煤平均实现售价(含增值税)则按年下调4%至人民币1,396元╱吨(二零一八年:人民币1,451元╱吨)。于回顾年度内,我们销售的原焦煤售价跟随市场有所下跌,但整体原焦煤平均实现售价按年上涨,主要是由于增加销售价格较高的硬原焦煤之销量比重。另一方面,于回顾年度内,我们的精焦煤平均实现售价则微高于市场价格跌幅,主要是减少销售价格较高的1号精焦煤之销量比重。按销量计算,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硬及半硬原焦煤销量分别占总原焦煤销量的85%和15%(二零一八年:11%和89%);另外,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1号及2号精焦煤销量分别占总精焦煤销量的37%及63%(二零一八年:46%及54%)。
截止2019年12月31日主要股东富德生命人寿直接持股数量1,539,844,306股,占已发行普通股比例29.0436%,持股比例变动0.0000%,股份性质为普通股。
2020年03月26日发布公告,财务年度2019,分红方案每股派港币0.087元,分配类型年度分配,发放日2020年07月23日,除净日2020年06月05日
最近1个月累计涨跌幅11.85%,最近3个月累计涨跌幅-11.18%,最近6个月累计涨跌幅-5.63%,今年以来累计涨幅-10.12%。
截止2019年12月31日营业收入34.66亿,销售成本-16.85亿,毛利17.81亿,其他收入8919.73万,销售及分销成本-2.24亿,行政开支-1.63亿,员工薪酬0.00,研发费用0.00,折旧和摊销0.00,其他支出-1.31亿,资产减值损失0.00,重估盈余-766.34万,出售资产之溢利0.00,经营溢利13.45亿,应占联营公司溢利2.42万,应占合营公司溢利0.00,财务成本1.18亿,影响税前利润的其他项目0.00,税前利润14.63亿,所得税-4.09亿,影响净利润的其他项目-8.18亿,净利润10.54亿,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净利润10.22亿,非控股权益应占净利润3200.44万,股息0.00,每股股息0.00,每股收益--,基本每股收益0.19,稀释每股收益0.19,其他全面收益1921.27万,全面收益总额10.73亿,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全面收益总额10.74亿,非控股权益应占全面收益总额-106.3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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