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行权交收后,能立即卖掉手中的标的证券吗?

2022-06-06 23: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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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头乌丝的俊
2022-06-06 23:48:35
投资者在交收日5月28日(行权日的下一交易日,即E+1日)完成行权交收后,不能马上卖掉手中的标的证券,要到5月29日才能卖掉手中的标的证券。
由于周末是各类信息发布的集中期,为避免投资者承担不必要的风险,本所将行权日定为合约到期月份的第四个星期三,投资者最快可以在第四个星期五卖出行权得来的标的证券,避免跨周末的市场风险。
太平洋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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