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31日中国油气控股(00702)业务回顾: 业务回顾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十二个月内,中国油气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之录得营业额为约476,614,000港元(2018年:427,867,000港元),营业额较去年上升约11.39%。营业额分别来自於三交煤层气项目销售约120,900,000港元(2018年:89,406,000港元)、山西沁水盆地之原煤洗选业务收入约350,353,000港元(2018年:331,488,000港元)以及陕西金融服务业务收入约5,361,000港元(2018年:6,973,000港元)。 於2019财政年度,本集团录得净亏损约227,642,000港元(2018年:净亏损385,885,000港元),较去年大幅下降约41%,主要由於三交煤层气项目营运收益的显著增长,以及年内集团成功控制成本。本年度,本集团录得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EBITDA」)约为98,152,000港元。年内,三交煤层气项目录得销售额约120,900,000港元以及EBITDA约87,918,000港元,分别较去年上升约35.23%及53.86%,而产销比率则达97.70%。煤层气销售量於2019年突破一亿立方米,达约10,087万立方米(2018年:约7,810万立方米),较去年大幅上升近三成。再者,年内原煤洗选业务亦继续取得稳定表现。 另外,集团已偿还部份贷款令财务成本显著下降;同时,去年集团执行严格成本管理,亦取得一定成绩,行政费用较去年减少约19.4%;而去年集团有计提预期信贷减值以及商誉减值亏损,年内则并没有类似重大减值准备。 另披露於其他收入的利息收入金额约32,658,000港元(2018年:30,536,000港元),该利息收入主要来自本集团位於加拿大阿尔伯特省的拟收购项目的可退还按金40,000,000加元,以及短期投资。
2019年06月30日中国油气控股(00702)业务回顾: 业务回顾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内,中国油气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录得营业额为约157,807,000港元(2018年中期:314,790,000港元),营业额下降主要因为集团自去年将部份原煤洗选业务模式转变,影响营业额之计算,而此业务之实际利润继续保持平稳。营业额分别来自于三交煤层气销售约58,185,000港元(2018年中期:44,147,000港元)、山西沁水盆地之原煤洗选业务收入约73,980,000港元(2018年中期:267,488,000港元),以及陕西金融服务业务净收入约1,908,000港元(2018年中期:3,155,000港元)。 期内,本集团录得净亏损约67,057,000港元(2018年中期:净亏损164,603,000港元),较去年同期大幅减少约59%,主要由于集团已偿还部份贷款令财务成本显着下降,而录得有关可转换票据的财务负债之公允价值变动不大,只录得相关收益约246,000港元(2018年中期:亏损15,418,000港元)。期内,本集团录得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EBITDA’)约为56,786,000港元(2018年中期:EBITDA34,973,000港元),较去年同期大幅上升约62%。 期内,三交项目继续稳定发展,三交煤层气项目煤层气销售额约58,185,000港元(2018年中期:44,147,000港元),较去年同期大幅上升约32%。2018年销售所产生之政府补贴及增值税退税约24,454,000港元(2018年中期:2017年销售所产生之政府补贴为26,774,000港元)。期内,项目产销比率达约97%(2018年中期:84%)。三交煤层气项目之营运日趋成熟稳健,集团相信项目将继续提供长远的盈利贡献。 另披露于其他收入的利息收入金额约10,287,000港元(2018年中期:10,432,000港元),该利息收入主要来自本集团位于加拿大阿尔伯特省的拟收购项目的可退还按金40,000,000加元。
2018年12月31日中国油气控股(00702)业务回顾: 业务回顾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十二个月内,中国油气控股有限公司 ( ‘本公司’ )及其附属公司 ( ‘本集团’)之录得营业额为约427,867,000港元( 2017年: 497,935,000 港元),营业额略为下降主要因为集团将部份原煤洗选业务转型,影响营业额之计算,而此业务之实际利润继续保持平稳。营业额分别来自于三交煤层气项目销售约89,406,000港元( 2017年: 76,663,000港元)、山西沁水盆地之原煤洗选业务收入约331,488,000港元( 2017年: 417,637,000港元)以及陕西金融服务业务收入约6,973,000港元( 2017年: 3,635,000港元)。 三交煤层气项目之营运持续平稳发展,项目年内之销售额较去年上升约16.6%。同时,于年内收到2017年度销售煤层气之政府补贴及部份增值税退税额约25,866,000港元( 2017年:29,447,000港元),并已入账及披露于其他收入。三交煤层气项目之营运已日渐成熟,本集团相信项目能带来长远而丰厚的盈利。 于2018财政年度,本集团录得净亏损约385,885,000港元 ( 2017年:净亏损159,561,000港元) ,主要为本集团高昂的融资成本及洗煤业务的商誉和无形资产之减值所引致。 年内融资成本约为324,547,000港元( 2017年: 322,173,000港元),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部分融资成本为非现金项目,例如可换股票据应归利息、交易成本之摊销等。而实际影响年内现金流的融资成本支出约为110,084,000港元( 2017年: 128,755,000港元)。此外,年内本集团录得源自洗煤业务的商誉减值亏损约为39,244,000港元( 2017年: 46,705,000港元)及无形资产减值亏损约为45,734,000港元( 2017年:无)。 另一方面,根据于2018年1月1日生效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条,年内集团为短期投资、应收贷款、其他应收账款及按金计提预期信贷减值亏损约为31,769,000港元( 2017年:无)。 而有关可转换票据的财务负债之公允价值变动的收益约为37,638,000港元( 2017年:187,042,000港元)(详见本公布之财务报表附注5)。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上述之公允值变动以及减值亏损为非现金会计处理,并不影响本集团业务之现金流以及业务营运。 另披露于其他收入的利息收入金额约30,536,000港元( 2017年: 30,143,000港元),该利息收入主要来自本集团位于加拿大阿尔伯特省的拟收购项目的可退还按金40,000,000加元,以及短期投资。
2018年06月30日中国油气控股(00702)业务回顾: 业务回顾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内,中国油气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录得营业额为约314,790,000港元(2017年中期:310,649,000港元)。营业额分别来自于三交煤层气销售约44,147,000港元(2017年中期:37,769,000港元)、山西沁水盆地之原煤洗选业务收入约267,488,000港元(2017年中期:272,000,000港元),以及陕西金融服务业务收入约3,155,000港元(2017年中期:880,000港元)。 在中国煤改气政策持续推动天然气需求下,三交煤层气项目继续稳步发展。期内,三交煤层气项目录得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EBITDA’)约50,354,000港元(2017年中期:40,055,000港元),较去年同期上升约26%。2017年销售所产生之政府补贴及增值税退税约26,774,000港元(2017年中期:2016年销售所产生之政府补贴为11,880,000港元)。中国天然气市场基本面持续向好,加上三交煤层气项目之营运日趋成熟稳健,建立了巩固的盈利基础,项目将继续是集团业务增长亮点并提供长远的盈利贡献。 期内,本集团录得EBITDA约为34,973,000港元(2017年中期:EBITDA104,480,000港元)但录得净亏损约164,603,000港元(2017年中期:净亏损67,568,000港元),主要由于期内录得有关可转换票据的财务负债之公允价值变动的亏损为约15,418,000港元(2017年中期:公允价值变动的收益61,444,000港元)(详见附注7)。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上述之公允值变动为非现金会计处理,并不影响本集团业务之现金流以及业务营运。另一方面,集团于7月份已赎回部份可转换票据及偿还若干财务承担,预期下半年之融资成本将会稍为下降,对全年本集团财务表现有正面影响。
2017年12月31日中国油气控股(00702)业务回顾: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十二个月内,中国油气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之录得营业额为约497,935,000港元(2016年:333,553,000港元),较去年上升约49%。营业额分别来自於三交煤层气销售约76,663,000港元(2016年:57,467,000港元)、山西沁水盆地之原煤洗选业务收入约417,637,000港元(2016年:276,086,000港元)以及陕西金融服务业务收入约3,635,000港元(2016年:无)。年内,本集团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EBITDA」)则约为237,819,000港元(2016年:EBITDA121,613,000港元),当中包括公平值变动之其他收益约230,317,000港元(2016年:55,514,000港元)。三交煤层气项目之营运状况较去年有所改善,项目年内之销售额较去年上升约33%。2017年集团积极拓展煤层气销售,加上受惠於内地天然气需求大幅增加,年内平均产销比大幅回升至约90%(2016年:72%)。同时,2016年销售煤层气之政府补贴及增值税退税额约29,447,000港元(2016年:22,942,000港元)已於年内入账并披露於其他收入。本集团相信在团队持续共同努力下,三交煤层气项目能带来长远而丰厚的盈利。年内,本集团录得净亏损约159,561,000港元(2016年:净亏损94,069,000港元),主要由於本集团所持有之可换股票据及借贷所产生的融资成本增加所引致。年内融资成本约为322,173,000港元(2016年:152,962,000港元),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部分融资成本为非现金项目,例如可换股票据应归利息、交易成本之摊销等。而实际影响年内现金流的融资成本支出约为129,306,000港元(2016年:104,237,000港元)。同时,由於去年底,因原煤洗选业务供应商暂缓原煤供应,以致项目财务表现下降,并确认商誉减值亏损约46,705,000港元(详见财务报表附注5),上述减值亦不会影响项目之现金流。另披露於其他收入的利息收入金额约30,143,000港元(2016年:49,822,000港元),该利息收入主要来自本集团位於加拿大阿尔伯特省的拟收购项目的可退还按金40,000,000加元。
2017年06月30日中国油气控股(00702)业务回顾: 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内,中国油气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录得营业额为约310,649,000港元(2016年中期:78,381,000港元),较去年同期大幅上升近三倍。营业额分别来自於三交煤层气销售约37,769,000港元(2016年中期:30,435,000港元),以及山西沁水盆地之原煤洗选业务收入约272,000,000港元(2016年中期:43,947,000港元)。期内,本集团录得净亏损约67,568,000港元(2016年中期:净溢利5,697,000港元),主要由於本集团所持有之可换股票据及借贷所产生的融资成本增加所引致。期内融资成本约为138,121,000港元(2016年中期:14,419,000港元),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部分融资成本为非现金项目,例如可换股票据应归利息及企业债券和可换股票据之交易成本之摊销等。而实际影响当期现金流的融资成本支出约为69,712,000港元(2016年中期:4,205,000港元)(详见本公布之财务报表附注19) 期内本集团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EBITDA」)则约为104,480,000港元(2016年中期:EBITDA52,293,000港元),当中包括公平值变动之其他收益约61,444,000港元(2016年中期:无)。 三交煤层气项目之营运状况於上半年有所改善,项目於期内销售额较去年同期上升约24%。2017年上半年集团积极拓展煤层气销售,使期内平均产销比上升至约90%(2016年中期:81.6%)。同时,2016年销售煤层气之政府补贴为约11,880,000港元(2016年中期:9,592,000港元)已於期内入账并披露於其他收入。本集团相信在团队持续共同努力下,三交煤层气项目能带来长远而丰厚的盈利。 另披露於其他收入的利息收入金额约11,858,000港元(2016年:29,390,000港元),该利息收入主要来自本集团位於加拿大阿尔伯特省的拟收购项目的可退还按金40,000,000加元。
2016年12月31日中国油气控股(00702)业务回顾: 业务回顾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十二个月内,中国油气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之录得营业额为约338,611,000港元(2015年:约67,021,000港元),较去年同期大幅上升近四倍(附注3)。营业额分别来自於山西省三交煤层气项目销售、山西沁水盆地之原煤洗选业务收入,以及陕西省之石油开采。於2015年底,三交煤层气项目的总体开发方案(「ODP」)已获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委」)正式批覆,并进入大开发阶段。故此,煤层气销售已於2015年12月开始正式列入主营业务的营业额。同时,2015年销售煤层气之政府补贴以及退税额约22,942,000港元已於年内披露於其他收入。集团录得净亏损约94,069,000港元(2015年:净亏损约477,711,000港元),较去年同期大幅下降约80%,主要由於本年度并没有需要就任何方面作减值准备。另披露於其他收入的利息收入金额约39,916,000港元(2015年:无),该利息收入主要来自本集团位於加拿大阿尔伯特省的拟收购项目的可退还按金40,000,000加元按年利率8.5%计算所产生。此外,还有一项其他收入约52,809,000港元,来自於年内发行的可转换票据衍生负债元素之公允价值变动的收益。 财务回顾 流动资金及财政资源 於2016年12月31日,主要受到年度亏损以及人民币贬值之影响,集团综合资产净值较去年大幅下降逾10%至约3,091,000,000港元(2015年12月31日:约3,503,000,000港元),总资产值则约为5,245,000,000港元(2015年12月31日:约4,666,000,000港元)。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总借贷包括可换股票据之负债部分约为1,553,000,000港元(2015年12月31日:约887,771,000港元),负债比例按资产总值计算约为29.61%(2015年12月31日:约19.02%)。有关本集团已抵押资产及借贷偿还期限的详情分别载於本公布之财务报表附注12及附注15。於2016年12月31日的流动比率约为1.32(2015年12月31日:约0.66)。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之负债比率仍然维持合理水平,而於期内开发三交煤层气项目资金需求量大,导致流动比率短期偏高,预期煤层气营运逐渐稳定,集团整体财政状况,尤其是流动比率,将会改善并愈趋稳健。於2016年2月,建银国际海外有限公司认购本公司发行之本金总额为200,000,000港元并於2018年到期之可换股票据。所得款用约70%的所得款项已用作支付本集团三交煤层气项目之应付工程款项及运营支出,余下所得款项则已用作油气业务发展及偿还若干财务承担。於2016年5月中旬,中州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中州蓝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统一证券(香港)有限公司认购本公司发行之本金总额为160,000,000港元并於2018年到期之可换股票据。所得款用约65%的所得款项已用作偿还若干财务承担,而其余大部份已投入用作三交煤层气项目之营运资金。於2016年9月,中国华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CrescentSpringInvestmentHoldingsLimited与本公司认购本公司发行之本金总额为130,000,000美元(约等值1,014,000,000港元)於2019年到期之可换股票据,并於2016年7月份获股东特别大会批准发行。所得款项净额主要用於三交煤层气项目(包括勘探、钻井、开采、生产和偿还相关财务承担)。上述之融资为奥瑞安提供成本较低及灵活性更高的资金以支持三交煤层气项目大开发的进行。凭藉充足的资金以及三交煤层气项目良好的营运与发展,集团足以应付未来各油气项目发展及潜在投资机会的资金需要。 外汇波动 本集团承受之货币风险主要源自以有关业务之功能货币以外之货币计值之买卖交易及已确认资产和负债。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并无作出相关对冲。就以有关业务之功能货币以外之货币持有之应收款项及应付款项,本集团在必要时按即期汇率买卖外汇以解决短期不均衡,以此确保风险处於可接受水准。
2016年06月30日中国油气控股(00702)业务回顾: 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内,中国油气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录得净溢利约5,697,000港元(2015年中期:净溢利13,876,000港元),较去年同期下降约59%,主要归因于三交煤层气项目于2015年11月下调工业用户煤层气销售价格;同时由于三交煤层气项目发展已由勘探进入开发阶段,煤层气销售已列入主营业务的营业额,期内融资成本、建设之摊销及折旧支出都有所增加。 另外,本集团于期内录得营业额为约78,381,000港元(2015年中期:5,963,000港元),较去年同期大幅上升。营业额分别来自于陕西省之石油开采、山西沁水盆地之原煤洗选业务收入,以及煤层气销售。于2015年底,三交煤层气项目的总体开发方案(「ODP」)已获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委」)正式批覆,并进入大开发阶段。故此,煤层气销售已于去年12月开始正式列入主营业务的营业额。2015年销售煤层气之政府补贴约9,592,000港元(2015年中期:无)已于期内入账并披露于其他收入。 另披露于其他收入的利息收入金额约29,390,000港元(2015年中期:无),该利息收入来自本集团位于加拿大阿尔伯特省的拟收购项目的可退还按金40,000,000加元按年利率8.5%计算所产生。期内,集团经与拟收购项目卖家协商后同意,虽然认爲可退还按金为用于拟收购项目之尽职调查以及勘探试井,但为股东及公司利益,会参考集团目前融资成本向卖家由第一次延长收购备忘录的日期起开始收取利息(载于本公布之财务报表附注15(iv))。
2015年12月31日中国油气控股(00702)业务回顾: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内,中国油气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之营业额为67,021,000港元(2014年:16,540,000港元),大幅上升达约300%。营业额分别包括来自原来陕西省之石油开采,以及於年内收购位於山西沁水盆地之原煤洗选业务收入,和2015年年底始列入营业额的部份煤层气销售额。於2015年底,三交煤层气项目的总体开发方案(「ODP」)已获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委」)正式批覆,并进入大开发阶段。故此,12月份之煤层气销售可正式列入主管业务的营业额。而其於2015年1月至11月之煤层气试销售及2014年相关政府补贴共约86,340,000港元则披露於「其他收入」。年内,总体煤层气收入共约87,237,000港元(2014年:63,441,000港元),增幅达约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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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钱啊 因为富时A50并不是在国内交易所上市的,所以如果用户要开户的话基本都是找经纪商进行开户,另外由于富时中国A50股指期货是杠杆交易的,所以整体上门槛并不高。
富时中国A50期货的开户程是非常简单的,跟在国内开户证券账户基本没什么区别,用户准备好个人资料,比如身份证件,手机号,然后按照经纪商的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完成风险测试就可以了,等资料审核通过后基就可以进行正常富时中国A50指数的交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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聪明的金Sir 场外基金是按交易场所的不同,基金可以分为场内基金和场外基金两种。
场内基金是指像股票一样可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证券投资基金。常见的场内基金有封闭式基金、上市型开放式基金 (LOF)、交易型开放式基金 (ETF) 和分级基金等。场内基金有一级市场申购赎回和二级市场交易两种投资方式。
场内基金的二级市场交易方式和股票一样,以市场报价进行竞价交易。比如中概互联ETF的代码是513050。虽然是用股票账户买,但它依然是基金,不是股票。
场内交易的优点是交易费率低,只要0.01%,并且可以实时交易,定投起来很方便。
场内交易的缺点是以“手”为单位交易,1手为100份额。
场外基金是指不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在银行、 证券公司、第三方理财平台或基金公司直销平台交易的基金。目前,大多数基金都是场外基金。
比如中概互联的场外基金是:易方达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50ETF联接(006327)
所谓的ETF联接,意思就是这只基金的目的,就是跟踪中概互联ETF的表现,所以场内和场外的涨跌幅是基本一致的。
场外交易的优点是买入金额没太大限制,100元、150元,200元都能买。
干瘪的嘴的饼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