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详情

钭日记本
2021-03-03 15:30:12
私募基金采取适度监管和底线监管原则。中国证监会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对私募基金实施行政监管,基金业协会根据自律规则对会员机构进行自律管理。
《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向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各类私募基金募集完毕,应当向基金业协会办理备案手续。私募基金的登记备案,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对基金财产安全的保证。
在市场准入环节,中国证监会不对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进行前置审批,而是基于基金业协会的登记备案信息,进行事后行业信息统计、风险监测和必要的检查;在基金托管环节,不强制要求基金财产进行托管;在信息披露环节,不要求公开披露信息,但需要向投资者披露重大事项及基金合同、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项;在行业自律环节,充分发挥基金业协会作用,进行统计监测和纠纷调解等,并通过制定行业自律规则实现会员的自我管理。
《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向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各类私募基金募集完毕,应当向基金业协会办理备案手续。私募基金的登记备案,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对基金财产安全的保证。
在市场准入环节,中国证监会不对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进行前置审批,而是基于基金业协会的登记备案信息,进行事后行业信息统计、风险监测和必要的检查;在基金托管环节,不强制要求基金财产进行托管;在信息披露环节,不要求公开披露信息,但需要向投资者披露重大事项及基金合同、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项;在行业自律环节,充分发挥基金业协会作用,进行统计监测和纠纷调解等,并通过制定行业自律规则实现会员的自我管理。
最新回答
2025-06-23 14:16:37
2025-06-23 14:16:31
2025-06-23 14:16:25
2025-06-23 14:16:19
2025-06-23 14:13:57
2025-06-23 14:1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