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纯债债券(LOF)E基金代码002592,基金全称中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简称中欧纯债债券(LOF)E,成立日期2016年04月06日,上市日期--,存续期限--,上市地点--,运作方式开放式,基金类型债券型,二级分类纯债债券型,基金规模0.84亿元,基金总份额0.683亿份,上市流通份额0.683亿份,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经理赵国英 华李成,代销机构银行(共4家),代销机构证券(共5家)。
基金投资目标:在严格控制风险和合理保持流动性的基础上,力争为投资者谋求稳健的投资收益。
基金投资范围:本基金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或上市的债券、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通知存款、银行定期存款、协议存款、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金融债、地方政府债、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资产支持证券、国债、央行票据、债券回购等固定收益类资产。 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可转换债券等,也不参与一级市场的新股、可转换债券申购或增发新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属于具有中低风险收益特征的基金品种,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从投资者具体持有的基金份额来看,由于基金收益分配的安排,基金分级运作期内,纯债A将表现出低风险、收益稳定的明显特征,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要低于普通的债券型基金份额;纯债B则表现出高风险、高收益的显著特征,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要高于普通的债券型基金份额。
收益分配原则:(1)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指将现金红利按除息日除权后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自动转为同一类别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若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若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红利再投资,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用;登记在深圳证券账户的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只能采取现金红利方式,不能选择红利再投资;场外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可对不同基金份额类别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 (2)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10%(期末可供分配利润指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 (4)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净额后不能低于初始面值; (5)分红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受当次分红,分红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受当次分红; (6)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期末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至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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