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汇金聚禄一年定期债券C基金代码005424,基金全称浙商汇金聚禄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浙商汇金聚禄一年定期债券C,成立日期2018年08月06日,上市日期--,存续期限--,上市地点--,运作方式开放式,基金类型债券型,二级分类稳健债券型,基金规模7.59亿元,基金总份额7.259亿份,上市流通份额7.259亿份,基金管理人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应洁茜,代销机构银行(共2家),代销机构证券(共5家)。
基金投资目标: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和追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定的基础上,力求获得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基金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级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地方政府债、资产支持证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等债券类品种、国债期货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买入股票、权证等资产,但可持有因可转债转股或可交换债换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持有该股票所派发的权证、因投资可分离债券产生的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非固定收益类品种。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和权证等资产,本基金将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6个月内卖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收益分配原则: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4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投资者的现金红利保留到小数点后第2位,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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