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信稳定增利债券A基金代码531008,基金全称建信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建信稳定增利债券A,成立日期2014年09月29日,上市日期--,存续期限--,上市地点--,运作方式开放式,基金类型债券型,二级分类激进债券型,基金规模2.75亿元,基金总份额1.490亿份,上市流通份额1.490亿份,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经理黎颖芳,代销机构银行(共11家),代销机构证券(共38家)。
基金投资目标:通过主动式管理债券组合,在追求基金资产稳定增长基础上获得高于投资基准的回报。
基金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对象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股票、权证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收益分配原则: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六次,全年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可供分配收益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权益登记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 同一投资人持有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如投资人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则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将以投资人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4、基金当年收益应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才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5、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6、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基金份额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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