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债券C基金代码519161,基金全称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债券C,成立日期2013年11月13日,上市日期--,存续期限--,上市地点--,运作方式开放式,基金类型债券型,二级分类纯债债券型,基金规模0.09亿元,基金总份额0.088亿份,上市流通份额0.088亿份,基金管理人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经理于泽雨 马英,代销机构银行(共8家),代销机构证券(共16家)。
基金投资目标:本基金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和增强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力争获取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当期收入和投资总回报。
基金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公司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型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也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本基金可参与一级市场及二级市场可转换债券的投资,因持有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以及因投资可分离债券而产生的权证将于30个工作日内卖出。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收益分配原则:1、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50%。若截至每季度末,每份基金份额的可供分配利润大于0.02元且没有进行过当季的收益分配(以收益分配基准日所在期间为准),则应于该季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就此可供分配利润实施收益分配。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4、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5、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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