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安业债券A(006953)基本信息查询

2020-09-15 19: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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菱用海口的日光灯
2020-09-15 19:01:00

华安安业债券A基金代码006953,基金全称华安安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华安安业债券A,成立日期2019年07月31日,上市日期--,存续期限--,上市地点--,运作方式开放式,基金类型债券型,二级分类稳健债券型,基金规模34.19亿元,基金总份额33.627亿份,上市流通份额33.627亿份,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周益鸣,代销机构银行(共0家),代销机构证券(共0家)。

基金投资目标:本基金在一定程度上控制组合净值波动率的前提下,力争长期内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基金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中央银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次级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以及其他银行存款)、资产支持证券、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参与股票、权证等资产投资,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及预期的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收益分配原则: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基金登记机构将以投资者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同一类别内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在中国证监会允许的条件下调整基金收益的分配原则,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站数据均为参考数据,不具备市场交易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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