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安创业板指数增强(LOF)基金代码163209,基金全称诺安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简称诺安创业板指数增强(LOF),成立日期2019年05月31日,上市日期--,存续期限--,上市地点--,运作方式开放式,基金类型股票型,二级分类指数型,基金规模0.29亿元,基金总份额0.204亿份,上市流通份额0.204亿份,基金管理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经理梅律吾,代销机构银行(共14家),代销机构证券(共50家)。
基金投资目标:本基金为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在被动跟踪标的指数的基础上,加入增强型的积极手段,力求控制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5%,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7.75%,以实现对创业板指数的有效跟踪并力争实现超越,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基金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股票型指数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均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收益分配原则: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六次,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酌情调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并于变更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且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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