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国鑫旺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基金代码006297,基金全称富国鑫旺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简称富国鑫旺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FOF),成立日期2018年12月13日,上市日期--,存续期限--,上市地点--,运作方式开放式,基金类型混合型,二级分类稳健混合型,基金规模2.85亿元,基金总份额2.627亿份,上市流通份额2.627亿份,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张子炎,代销机构银行(共7家),代销机构证券(共19家)。
基金投资目标: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基金优选,期望实现与其承担的风险相对应的长期稳健回报,追求基金长期稳健增值。
基金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份额(包括QDII 基金、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下同)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交易的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地方政府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质押及买断式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同业存单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在通常情况下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中基金和货币型基金中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中基金。
收益分配原则: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若在每年最后一个工作日,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的可供分配利润不低于0.01元,则基金须进行收益分配,并以该日作为收益分配基准日,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如本基金在未来条件成熟时,增减基金份额类别,则同一类别内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因红利再投资所得的份额与原份额适用相同的锁定期;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详见届时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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