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进取策略混合基金代码580005,基金全称东吴进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东吴进取策略混合,成立日期2009年05月06日,上市日期--,存续期限--,上市地点--,运作方式开放式,基金类型混合型,二级分类激进混合型,基金规模2.45亿元,基金总份额1.680亿份,上市流通份额1.680亿份,基金管理人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经理赵梅玲,代销机构银行(共16家),代销机构证券(共55家)。
基金投资目标: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在适度控制风险并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以成长股作为投资对象,并对不同成长类型股票采取不同操作策略,追求超额收益。
基金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为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30%-80%,债券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7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期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投资于权证、以及其它金融工具投资比例遵从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规定。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是一只进行主动投资的混合型基金,其风险和预期收益要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在证券投资基金中属于风险较高、预期收益也较高的基金产品。
收益分配原则: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一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帐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帐或其他手续费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4.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5.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上期累计亏损后,才可进行收益分配; 6.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八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收益的25%; 7.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8.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影响投资者利益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酌情调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则,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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