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全球稳健配置(QDII-FOF)A基金代码005440,基金全称华安全球稳健配置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华安全球稳健配置(QDII-FOF)A,成立日期2018年06月29日,上市日期--,存续期限--,上市地点--,运作方式开放式,基金类型QDII,二级分类权益类,基金规模0.17亿元,基金总份额0.162亿份,上市流通份额0.162亿份,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庄宇飞,代销机构银行(共6家),代销机构证券(共35家)。
基金投资目标:通过全球化的资产配置和组合管理,实现组合资产的分散化投资,严格遵守投资纪律,力争实现投资组合的风险收益交换效率最大化,并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基金投资范围:本基金投资于全球证券市场中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在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境外公募基金(包括ETF),在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公开发行和挂牌交易的股票,以及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现金、银行存款、可转让存单、银行承兑汇票、银行票据、商业票据、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远期合约、互换,境内货币市场工具(包括现金、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银行存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债券回购等)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期权、期货等用于组合避险或有效管理的金融衍生工具和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基金中基金,预期风险与收益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全球股票型基金。本基金投资于境外市场证券,因此面临汇率风险等境外证券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
收益分配原则: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对某一类别基金份额,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某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同一类别内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基金可供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方可进行收益分配;
6、投资者的现金红利的金额和红利再投资形成的基金份额均保留到小数点后第2位,小数点后第3位开始舍去,舍去部分归基金资产;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详见届时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公告。
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在中国证监会允许的条件下调整基金收益的分配原则,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站数据均为参考数据,不具备市场交易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