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丰晋信低碳先锋股票基金代码540008,基金全称汇丰晋信低碳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汇丰晋信低碳先锋股票,成立日期2010年6月8日,上市日期--,存续期限--,上市地点--,运作方式开放式,基金类型股票型,二级分类一般股票型,基金规模27.35亿元,基金总份额14.748亿份,上市流通份额14.748亿份,基金管理人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经理陆彬,代销机构银行(共20家),代销机构证券(共33家)。
基金投资目标: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受益于低碳经济概念、具有持续成长潜力的上市公司,通过积极把握资本利得机会以拓展收益空间,以寻求资本的长期增值。
基金投资范围: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央行票据、可转换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国家证券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是一只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预期风险和预计收益较高的基金产品,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收益分配原则:(1)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指将现金红利按分红权益再投资日经过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的,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2)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4次,每次收益分配最低比例为基金收益分配基金准日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 (4)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净额后不能低于面值,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是指基金管理人以该日的可供分配利润为基准拟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 (5)分红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受当次分红,分红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受当次分红; (6)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期末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至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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