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中短利率债(LOF)C(167505)基本信息查询

2020-10-28 14: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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菱用海口的日光灯
2020-10-28 14:52:00

安信中短利率债(LOF)C基金代码167505,基金全称安信中短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简称安信中短利率债(LOF)C,成立日期2019年06月26日,上市日期--,存续期限--,上市地点--,运作方式开放式,基金类型债券型,二级分类稳健债券型,基金规模1.23亿元,基金总份额1.221亿份,上市流通份额1.221亿份,基金管理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经理李君 张翼飞,代销机构银行(共1家),代销机构证券(共33家)。

基金投资目标:本基金在尽可能规避信用风险的前提下,致力于为客户创造稳健的投资收益。

基金投资范围:本基金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央行票据、债券回购、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信用债品种,也不投资可转债、可交换债、资产支持证券、非政策性银行金融债。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产品风险等级以各销售机构的评级结果为准。

收益分配原则:1、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 2、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下,若每季度最后1个交易日,本基金某一类基金份额每10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的利润高于0.05元(含),则基金需对该类基金份额进行收益分配,并以该日作为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80%; 3、本基金场外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登记在登记结算系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放式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本基金场内收益分配方式仅为现金分红:登记在证券登记系统的场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深圳证券账户下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现金分红的方式,具体权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同一投资人持有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如投资人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则基金登记机构将以投资人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4、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某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5、同一类别内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详见届时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公告。

本站数据均为参考数据,不具备市场交易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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