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弘实3月定开混合基金代码006111,基金全称泰康弘实3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泰康弘实3月定开混合,成立日期2018年08月23日,上市日期--,存续期限--,上市地点--,运作方式开放式,基金类型混合型,二级分类稳健混合型,基金规模45.02亿元,基金总份额29.831亿份,上市流通份额29.831亿份,基金管理人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经理桂跃强 陈怡,代销机构银行(共0家),代销机构证券(共0家)。
基金投资目标: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取稳健的投资收益,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基金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交易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权证、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央行票据、中期票据、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与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收益分配原则: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5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酌情调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则,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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