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中债3-5年政金债指数A基金代码007186,基金全称华夏中债3-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华夏中债3-5年政金债指数A,成立日期2019年7月12日,上市日期--,存续期限--,上市地点--,运作方式开放式,基金类型债券型,二级分类稳健债券型,基金规模40.63亿元,基金总份额40.319亿份,上市流通份额40.319亿份,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刘明宇,代销机构银行(共5家),代销机构证券(共3家)。
基金投资目标:本基金通过指数化投资,在尽量控制偏离度及跟踪误差的前提下,使得扣除各项费用之前获得与标的指数相似的总回报。
基金投资范围: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为了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还可以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上市的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债券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属于指数基金,采用抽样复制策略,跟踪中债-3-5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所表征的债券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
收益分配原则: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不同类别的基金份额在收益分配数额方面可能有所不同,基金管理人可对各类别基金份额分别制定收益分配方案,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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