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金会的发展,在实现社会资源的再分配,促进社会资源平衡,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稳定和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非公募基金会申请公募资格的条件是什么?
非公募基金会申请公开募捐资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依法登记并认定为“慈善组织”满两年;
(2)根据法律法规和申请单位章程建立规范的内部治理结构,理事会能够有效决策,负责人任职符合有关规定,理事会成员和负责人勤勉尽职,诚实守信;
(3)理事会成员来自同一组织以及相互间存在关联关系组织的不超过三分之一,相互间具有近亲属关系的没有同时在理事会任职;
(4)理事会成员中非内地居民不超过三分之一,法定代表人由内地居民担任;
(5)秘书长为专职,理事长(会长)、秘书长不得由同一人兼任,有与本慈善组织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6)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的慈善组织有三名以上监事组成的监事会;
(7)依法办理税务登记,履行纳税义务;
(8)按照规定参加社会组织评估,评估结果为3A 及以上;
(9)申请时未纳入异常名录;
(10)申请公开募捐资格前二年,未因违反社会组织相关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没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行为的。
二、公募资格办理流程有哪些?
履行内部程序,召开申请公开募捐资格的理事会,并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并形成书面决议;有业务主管单位的,还应当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
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申请资料,登记管理机关在二十日内作出是否发给公开募捐资格证书的决定。
对符合条件的基金会,发给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对不符合条件的,不发给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并书面说明理由。
情况复杂的,登记审批部门可以征求有关部门意 见或者通过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也可以根据需要对该组织进行实地考察。


